各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工程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及“坚持以防为主,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打造“品质住建”的工作要求,结合市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部署,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地震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二)《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 (三)《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四)国家标准GB18306-201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五)国家标准GB50223-2008《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六)国家标准GB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16年版); (七)东莞市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 1.《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建〔2004〕32号); 2.《关于我市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有关问题的通知》(东震〔2009〕11号)。 二、检查对象 工程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三、检查内容及范围
2019年、2020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地震局联合开展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执行情况检查、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分别检查了我市2016年6月至2019年6月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贯彻《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执行情况和2009年5月至2020年5月完成抗震设计的学校、医院建设工程、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完成抗震设计的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落实情况。 本次检查内容及范围如下: (一)2020年6月以来完成抗震设计的学校、医院建设工程,是否按照防震减灾法规定提高抗震设防要求,是否按照《关于我市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有关问题的通知》(东震〔2009〕11号)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工程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自查,属地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汇总) (二)2020年6月以来完成抗震设计的一般建设工程是否严格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建〔2004〕32号)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自查) 四、检查方式 (一)工程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填报自查表; (二)各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组织本辖区范围内学校、医院工程建设单位填报自查表,并协助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地震局开展实地抽查工作;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地震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在自查基础上随机选取部分工程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实地抽查。 五、工作安排 (一)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为自查阶段。各有关单位根据检查内容要求,填写《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自查表(学校、医院)》(附件1)、《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自查表(一般建设工程)》(附件2)。各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汇总属地学校、医院工程建设单位填报的自查表(Word版和加盖公章PDF版),于11月5日前报送市地震局。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填报的自查表(Word版和加盖公章PDF版)于2021年11月5日前报送市地震局。 各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局明确分管工程设计相关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各1名,于2021年10月25日前将名单回执(附件3)报送至市地震局。 报送方式:OA邮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局,东莞公务邮箱:dgszjj-dzj@dg.gov.cn。 (二)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9日为实地抽查阶段。市地震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科室根据各有关单位上报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自查情况,组织专项检查组随机选取部分工程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实地抽查。 (三)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为检查总结阶段。在自查和实地抽查的基础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地震局形成我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总结。 六、材料准备 (一)2020年6月以来完成抗震设计的学校、医院目录及其施工图抗震设计说明等。(工程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提供) (二)2020年6月以来完成抗震设计的一般建设工程目录及其施工图抗震设计说明等。(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提供) 七、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通知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到人,扎实有效推进工作。各园区、镇街住建部门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在总结之前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强化行业管理责任,协助配合开展实地抽查工作,检查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跟进落实进展情况,确保我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有效落实。
附件:1.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自查表(学校、医院) 2.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自查表(一般建设工程) 3.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联络名单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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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莞市地震局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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