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按要求填写提交《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在莞承接业务备案表》一式3份;
2、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的企业法人委托书1份(明确被委托人、委托范围及责任);
5、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合同1份;
6、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方案1份(包括工作内容,总平面图、钻孔布置及数量、测试手段方法、主要技术人员组成、现场测试时间);
7、安评项目与现场工作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名)资料1份(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