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澄清地震谣传的公告

    近段时间市地震局不断接到多个镇(街)许多市民打来电话报告:我市或珠江三角洲地区近日将有地震发生!据此,特公告如下:
    一、目前省、市地震监测网各种地震观测手段没有监测到任何异常情况。
    二、《地震预报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地震预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全国性地震长期预报和地震中期预报,由国务院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长期预报、地震中期预报、地震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已经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地区,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
    三、网上及社会上关于我市将发生破坏性地震的传言是没有任何科学根据的,纯属谣言,希望广大公民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四、制造地震谣言,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市民如果想了解地震信息,应通过权威部门及主流渠道,不要信谣传谣。
                                          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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